| 桂东县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实现“企地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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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6 08:19 文章来源:桂东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桂东县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3月24日开始组织对桂东县石磨岭电业有限公司等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2007年依法经营等情况的年度考核,本次考核就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在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和劳动用工等情况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截止5月21日,11家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已全部考核完毕。笔者从有关部门和企业员工了解到,认为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挂牌保护制度实现“企地双赢”。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县在去年7月份出台了《关于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的七项制度》,对依法生产经营,年纳税50万元(新建企业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切实为企业和投资者保驾护航。自“挂牌保护制度”实施以来,我县各职能部门都严格按“零”罚款制、通行证制等一系列重点企业挂牌保护的制度要求执行公务,凡进入企业开展检查、评比、达标、考核、检测、收费、评估等公务活动,都按程序先向县打创办提出申请,并凭“通行证”进入企业,杜绝了工作人员作风生硬、蛮横粗暴、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等现象,企业应付检查的次数明显减少,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日前,在对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进行年检时了解到,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都能妥善处理与内部员工及周边群众的关系,为我县提供了近1700个就业岗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重合同、守信用,积极依法纳税,2007年度共纳税2700多万元,成为了我县财税收入的“中流砥柱”,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较快增长。特别是在今年的抗冰救灾工作中,湖南桂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县石磨岭电业有限公司、桂东县石壁山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能积极主动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电力工作调度,舍小利,为大局,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全县各类企业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作者:方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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