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郴州市桂东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桂东县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直补 协议书
2009-06-30 17:01  文章来源:桂东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甲方:桂东县财政局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布简化补贴程序,方便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及时领取补贴款,调动农民购买积极性,我县决定实施经销网点代理审核备案并先行代垫补贴款,再与财政部门进行清算的补贴方式,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适用范围
本协议所指的甲方为桂东县财政局,乙方是经桂东县商务局会同桂东县财政局核准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
二、 协议有效期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补贴政策和乙方履约情况,协议到期后,甲、乙方双方可续订协议。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做好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服务乙方录入信息,并保守乙方销售情况等商业秘密;
2、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补贴资金汇总资料,并对垫付情况进行抽查,确认无异议的,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乙方帐户;
3、协调商务、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打击非法销售行为,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4、对销售企业实行一次否决制。凡发现乙方有非法经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一次者,一律取消经销资格,同时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已先行垫付的补贴资金。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自主经营,家电下乡政策外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2、按照我省转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通知有关规定,准确录入购买人及产品信息,对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进行现场补贴。销售企业必须完整、正确的开具正规发票,不得出现大头小尾、不使用专用发票等各种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违法行为,并依法纳税。并如实向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3、乙方负责对农户身份、购买产品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进行审核,如因把关不严导致对农户多补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4、守法经营,不售假、不骗补,主动接受县家电下乡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5、销售企业必须设立销售专柜、在醒目位置悬挂先行垫付横幅,设立专门的公告栏,载明所销售产品的品牌、型号、价格、补贴金额。采取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和参与甲方组织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群众购买,不误导消费者。
五、争议与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也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桂东县财政局 乙方负责人:(盖章)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时间:2009年 月 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郴州市农经局局长唐甲良深入桂东三洞调研工作    2009-06-26 14:55
桂东县加强洽谈项目的跟踪落实    2009-06-23 15:53
市招商合作局副调研员李志宏一行深入桂东县调研招商引资工作    2009-06-23 15:52
桂东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方案    2009-06-17 15:08
揭秘长寿之乡——桂东耄耋期颐老人的长寿秘诀     2009-06-17 14:56
桂东县商务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商务工作    2009-06-17 14:16
桂东县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细则    2009-06-16 17:25
桂东县商务局2009年半年工作总结    2009-06-16 17:02
桂东县多措并举推动标准厂房建设    2009-06-08 08:02
桂东县酒管办依法管酒效果好    2009-05-27 15:4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