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东县整治规范生猪屠宰市场集中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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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8 15:03 文章来源:桂东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顺利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不断规范生猪屠宰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强化执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通过联合执法,发现问题症结,理清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手段,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全面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突出重点。各相关单位要紧贴部门职责,联系工作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实行重点攻坚。要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防范和打击私屠滥宰、经营病死生猪(病害生猪、注水或注入其它杂质生猪)及其产品等不法行为。
(三)协同配合。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强化工作责任,注重协调配合。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联合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公安、商务、工商、畜牧、卫生、物价、市场服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城关、黄洞、三洞、增口等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突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堵塞漏洞,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收购、屠宰、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病死生猪(病害生猪、注水或注入其它杂质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猪屠宰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食肉、用肉安全。通过开展集中联合执法,达到以下目标:
(一)生猪进屠宰场前产地检疫率100%;
(二)调运的生猪耳标佩带及持证率(检疫证)100%;
(三)病死生猪、病害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率100%;
(四)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的生猪产品100%实行定点屠宰许可或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五)肉制品加工企业100%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六)定点屠宰实现率100%;
(七)屠宰企业100%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及有关证件;
(八)屠宰企业100%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实现同步检疫;
(九)屠宰企业100%健全进货、出厂检验制度;
(十)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十一)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建立肉品进货台账;
(十二)市场、超市猪肉销售者100%建立肉品进货台账,公示检疫证明,并向购买者提供购货凭证。
三、机构、职责 :
成立县生猪定点屠宰集中联合执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国栋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柱中同志,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公安局局长徐能文同志,县公安局政委黄义雄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畜牧水产局、市场服务中心、安监局、建设局、信访局、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
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筹措防治突发事件所需资金、物资;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并责成县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和一个办公室:
(一)维稳工作组。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黄柱中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公安局局长徐能文同志,县公安局政委黄义雄同志任副组长。县信访局局长郭建飞、司法局局长何德明、公安局副局长郭远明、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陈祥发等同志为成员。陈祥发同志为维稳工作组总联络员。郭远明、陈祥发同志负责治安维稳工作;郭建飞、何德明同志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二)业务工作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国栋任组长,副县长刘家武任副组长。邓晓斌、赵文贵、方宁波、罗 锋、李晓江、郭远方、兰新民、郭艺波、何亚雄、周正沤、黄贵才、张潺、方勇波、何伦泉、黄守为、黄志宏、郭小诚等同志为成员。邓晓斌同志为业务工作组总联络员。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加强集中联合执法的协调配合。
(三)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商务局,邓晓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联合执法的部门综合协调等工作,赵文贵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郭益林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四、应急反应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现场处置责任人(括号中安排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向维稳工作组(业务工作组)总联络员报告,由总联络员根据事态情节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采取应急反应措施,并视情况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是否对外发布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一) 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反应措施
1、联合执法队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安、卫生等部门报警。
2、县卫生部门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卫生医疗单位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
3、县公安、城管等部门组织现场执法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公安及相关单位对带头闹事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处置;
4、县信访、商务等部门组织做好信访接待,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分化、教育和疏导;
5、指定屠夫户口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对相关屠夫进行隔离和教育、疏导工作;
(二)哄抬肉价、罢场罢市事件应急反应措施
1、县商务局指导定点屠宰场组织备用屠夫屠宰生猪,并在农贸市场和联达、东势丹等超市设摊(点或专柜)销售肉品,保障市民用肉、食肉供应。
2、县商务局督促定点屠宰场按照城区日常生猪屠宰量,储存两天以上的生猪。出现屠夫罢场罢市时,立即组织向周边乡镇或邻近县市定点屠宰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充实城区市场,保证市场供应。
3、县物价、工商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原因,查明有关策划者、组织者,并采取相应措施,打击不法行为,平抑市场肉价。
(三)定点屠宰场发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反应措施
1、公安、商务、物价、畜牧水产等部门和城关镇政府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值班。
2、发生群体性事件等重大情况,现场值班人员立即控制事态,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同时,根据情况逐级上报。
3、公安等部门组织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4、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早晚报送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四)集体上访、上书县(市)长信箱事件应急反应措施
信访局、政府办、法制办、商务局安排人员接访,讲清法规、讲明道理,做好解释。对合理诉求,责成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对不合理要求,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
五、其他应急保障措施
县商务局指导县定点屠宰场与批发大户、养殖大户签订“特殊时期生猪供应计划”,确保特殊时期的肉品货源供应。
六、其它事项
1、集中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特别是现场处置责任人要落实措施,增强责任,加强监管。因作风不实、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后,由县商务综合执法队负责屠宰市场的日常监管。
3、本《方案》由县整治规范生猪屠宰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或解除(或重新启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整治规范生猪屠宰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和需要决定。
桂东县整治规范生猪屠宰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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